| 网站首页 | 外语 | 计算机 | 自考成考 | 留学招生 | 管理研修 | 职业培训 | 财会 | 美术高考 | 冬夏令营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招生信息网 >> 政策法规 >> 课程正文
站内搜索:
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数(二)将一分为二         ★★★
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数(二)将一分为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1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2007年4月起,北京自考《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一分为二,总学分不变。

  在现有课程体系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为一门课程9学分,明年4月调整后,该课程将分为两门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总学分不变。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中涉及《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
将统一调整。

  2007年4月,由《高等数学》(二)分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的两门课程将正式开考,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据了解,考生已考过的《高等数学》(二)合格成绩届时可替代《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2门课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是根据全国考委数学组和全国考办的决定进行这一调整的。《高等数学》(二)一分为二,目的是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记者:卜庆华)

课程录入:快手    责任编辑:快手 
  • 上一个课程:

  • 下一个课程: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 牌 专 区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 自考毕业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司考

  • 三类自考毕业生与学位无缘

  • 化被动为主动--自考生就业新模式成功比例高

  • 北京自学考试游戏软件专业考核重职业道德

  • 外省自考生考籍转入北京市相关政策六大须知

  • 自考生留学关键词:成绩 外语 专业 经历zt

  • 自考06年开设军事新闻与舆论传播专业

  • 北京:中英合作专业老考生换领准考证

  • 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